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北京市教委发布未来五年规划:支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品牌化、集团化发展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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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文件,未来五年,北京教育还有哪些规划,有怎样的目标?
       
首先,在此次文件的内容中,主要任务部分明确提出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增强教育的多样性,具体将有以下举措:
       
大力支持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举办特色高端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就近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托幼需求。
       
鼓励民办中小学在教育理念、学校文化、特色课程、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创新,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选择。
       
鼓励民办高等教育适应首都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向特色化、精品化、高水平方向发展,支持3—5所民办应用型大学建设。
       
支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品牌化、集团化发展,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和捐资激励制度,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支持,完善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扶持和资金使用政策。
       
在具体实施项目中,涉及到教育的方方面面,其中在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终身学习等方面都有不少举措,芥末堆综合整理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
        1.
通过新建改扩建、以租代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2.
在入园压力大、土地资源紧张的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一批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
     
(二)K12阶段
        1.
持续推进高等学校、教科研部门、民办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发展。
        2.
引进外籍教师参与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
        3.
支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教育集群发展和九年一贯制办学探索。
        4.
鼓励学校自主探索多样化办学模式,构建优质多样、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5.
新建10所市级统筹优质高中,发挥优质高中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数量和覆盖范围。
        6.
继续安排部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跨区分配到校。
        7.
支持部分职业院校与示范高中、本科院校、国内外大企业合作,选择契合首都产业转型和发展需求的优势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学习后,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专业教育。
        8.
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改进项目。实施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计划、冬季校园冰雪项目计划,在小学阶段推广“小球计划”。
    
(三)高校阶段
        1.
强化在京高等学校之间、在京高等学校与海(境)外名校之间、在京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实现专业学科的交叉融合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共享,深化在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2.
一流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项目。加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优势学科和领域。支持市属高等学校特色学科发展。
        3.
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组织模式,创新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和开放评价机制,建设一批高精尖创新中心,实施一批高精尖创新项目。
        4.
高等学校高质量就业创业项目。构建以“一街三园”为载体的北京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力争入孵50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和优秀创业团队。
        5.
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大学生学业、心理、就业等服务保障体系。
     
(四)成人教育
        1.
终身教育特色实践基地与平台建设项目。加大开发与整合适应社会需求的终身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宽进严出、自主学习的开放教育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和“学分银行”制度。建成终身教育网络平台京学网。
        2.
完善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机制,推动高等学校联盟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建。
     
(五)师资培训
        1.
重点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2.
教育督导与评价专业化建设项目。充实教育督导专职队伍,完善教育督导队伍的培训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和监测评估结果使用制度。
        3.
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市属高等学校中遴选一批创新团队,增强其竞争国家级创新团队的能力。
        4.
北京城市副中心教育配套建设项目。通过重点扶持、联合办学、加强培训等方式,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升教育配套保障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或许是受去年雾霾天停课的情况影响,未来五年,北京市准备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中小学校实施多模式的开放式学习、混合式学习,构建极端天气应对及日常教育教学在线教育服务与分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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