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内部机构调整与设置的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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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并各地方民办教育协会:

       为落实主管部门关于社团管理的新要求,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一线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协会第四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对协会内部机构进行调整与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设的机构

       1.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协会工作需要广泛听取业界资深人士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的枢纽作用和协会有关卸任负责人的广泛代表性。他们具有深厚的行业情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重要的资源积累与社会影响力,是推动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为此,决定设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主要成员由政治立场坚定、对协会工作给予重要支持、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卸任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省级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组成。

       2.为促进战线党建与思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成立“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会设置双主任委员,分别由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指委总教指委主任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杨晓慧教授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原一级巡视员、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俞亚东同志担任。

       3.为服务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依托有关单位发起成立“协会未来视听产业学院建设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由任中国教育电视台原副台长陈宏同志担任。

       二、撤销的机构 

       校外体育教育专业委员会于2023年底,依托体育总局下属的中体产业集团成立,旨在通过该专委会引导推动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合规高质量发展。后来,随着校外体育培训行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中体产业集团业务布局的调整,专委会开展工作的空间有限,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决定撤销该机构。

        三、合并的机构

       主管部门要求社会团体严控分支机构数量,避免交叉重复设置功能相近、名称相似、服务对象相似的机构,为此合并一批机构。

        1.将人工智能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与智慧教育专业委员会合并后更名为“教育科技专业委员会”,由协会副会长、好未来教育集团董事长张邦鑫同志负责联系、组织合并工作。

       2.将第二届理事会成立的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与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合并统称为“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由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董事长拜文汇同志负责联系、组织合并工作。

       四、需换届的机构

       根据章程的规定,学术委员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小学初中分会、专修学院教育专业委员会、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应在2026年度内完成换届工作。后续,协会秘书处将按照协会内部机构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统筹各机构做好换届工作。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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