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举办全国民办院校规划建设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26年03月14日 来源: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浏览: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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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高校、学校)后勤协会(研究会),各有关民办院校及附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2035年)》及“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民办院校规划建设专业水平,增强高质量育人支撑保障能力,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决定举办“全国民办院校规划建设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4—28日(24日报到,28日离会)

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邀请各民办院校分管发展规划、基建、后勤(总务)工作的校领导,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后勤(总务)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部门负责人等参与本次培训。

四、研修内容

(一)民办教育政策解读与事业发展规划策略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十五五”期间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导向,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全面分析人口变化趋势影响,探讨民办院校如何明确自身定位,实现高质量、特色化、内涵式发展。

(二)事业规划指导下的校园规划建设实务

解析《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2018版)、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等要求,探讨如何通过科学规划满足办学条件关键指标,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如何做好校园总体规划的动态调整与修编,不断满足发展需求,优化提升校园环境,解决校园遗留问题。

(三)校园环境提质改造与精细化管理

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校园管理中的深度应用,探讨人工智能背景下校园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探讨新时期高校规划建设、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育人过程中所需面对的常见安全事件与风险预防思路和策略。

(四)专家健康讲座

普及肿瘤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相关知识,提高对肿瘤疾病的科学认知,强化预防意识,优化健康行为。

(五)现场教学

参观三亚及周边相关院校,了解三亚院校规划建设理念和建设成果。

(六)分组研讨

围绕民办院校规划建设难点、痛点,结合培训内容开展分组研讨。

五、颁发证书

研修结束,由中国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学员学习论文将择优推荐在《高校后勤研究》期刊发表。

六、培训费用

1.本次研修班收取培训费用24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发票由我会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学员可在培训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手机上查看并下载。

2.食宿安排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各单位自理。

七、报名办法

本次培训自愿参加,为保证培训质量,规模控制在150人,额满为止。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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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二维码)

1. 扫描上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

2.进入报名页面,首先填写联系人信息,再点击“添加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人员信息以及发票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

3.提交信息后进入缴费页面缴纳培训费,可选择微信支付或对公转账,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微信支付不需要审核,可直接完成缴费。培训费对公转账需要上传付款凭证,并经过协会财务部门审核后方能完成缴费;

4.报名成功后,报到通知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

对公转账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0200003309014414601

为便于识别,对公转账汇款时请务必备注汇款单位名称和“民办院校规划建设专题研修班”字样。

报名联系人:路明  电话:010-82503016

交费及发票相关事宜联系人:董正 电话:010-8250210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徐文涛  17611657125(微信同号)

八、注意事项

培训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教学活动日不得饮酒。学员须重视人身及财物安全,主办方、协办方、会务组不承担因学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责任。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民办院校规划建设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2026年3月2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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