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时间:2014年03月2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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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培训教育分支机构,各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学校):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我国教育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我国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我国民办培训教育面临着国内外教育改革的大趋势,资本、互联网、大数据加云计算聚合进入培训教育领域。在此背景下,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共同主办,北京旭日弘文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学大教育集团协办的“第四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定于2014年4月23日-24日在北京天泰宾馆举行。
       本届论坛以“把握趋势、发挥优势、聚合发展”为主题,邀请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陶西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王文源、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俞敏洪等领导、专家以及行业内的领军人物出席大会,发表专题演讲,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民办培训教育机构负责人就未来五年我国民办培训教育如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齐心聚力共谋发展进行高端对话,开展深入交流和研讨,共同促进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将本届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名称:
       第四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
       二、论坛主题
       把握趋势、发挥优势、聚合发展
       三、论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3日-24日(星期三、星期四)
       地点:北京天泰宾馆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旭日弘文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学大教育集团
       五、合作媒体
       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新京报、京华时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腾讯网教育频道、新浪网教育频道、搜狐网教育频道、凤凰网教育频道等。     
       欲了解论坛更多相关资讯,请登录: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网站: http://www.zgpxjyw.org
       北京旭日弘文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rhw.com/
       六、参会人员及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会主管民办培训教育领导;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3.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4.全国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代表,培训学校校长、教学管理人员等。
       5.本次论坛采取预报名方式,所有参会人员请于2014年4月5日之前报名,需要提前安排住宿或预定返程车票(机票)的参会代表应于4月10日前将住宿费、返程票款统一汇入指定账号。
       七、会务费用
       1.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分支机构领队、各团体会员负责人免交会务费。
       2.个人会务费为1180元/人(包括享有全程参会、一次自助午餐与一次自助晚餐、相关资料等,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3.团体(五人及以上)会务费为980元/人(包括享有全程参会、一次自助午餐与一次自助晚餐、相关资料等,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北京旭日弘文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嘉宾和旭日弘文各加盟合作学校会务费为980 元/人(包括享有全程参会、一次自助午餐与一次自助晚餐、相关资料等,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叶东森  赵书婷
       联系电话:010-51889500  15010745381  51889501(传真)
       邮       箱:pxjyzwh@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院75号楼615室
       2.北京旭日弘文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务组:
       联  系 人:杨京林   徐赫遥   匡世强  
       电       话:010-65229620   010-65284209   010-65280967   
       传       真:010-65267067     邮箱:xrhw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5层
       3.会场、食宿地址及路线:
         北京天泰宾馆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
       电       话:010-56739608
       路       线:北京首都机场出发:乘坐机场专线或机场轻轨,在东直门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内环),在建国门站下,站内换乘地铁1号线(开往苹果园方向),在南礼士路站下车(出B口),步行至天泰宾馆。
       北京火车西站出发:乘坐地铁9号线(开往国家图书馆方向),在军事博物馆站下车,站内换乘地铁1号线(开往四惠东方向)在南礼士路站下车(出B口),步行至天泰宾馆。
       北京火车南站出发:乘坐地铁4号线大兴线(开往安河桥北方向),在西单站下车,站内换乘地铁1号线(开往苹果园方向)在南礼士路站下车(出B口),步行至天泰宾馆。
       北京火车站出发:乘坐地铁2号线(外环),在建国门站下车,站内换乘地铁1号线(开往苹果园方向),在南礼士路站下车(出B口),步行至天泰宾馆。


附件1:第四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日程表
附件2:第四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参会回执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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