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蔡达峰:在全国民办教育董事长校长大会开幕会的致辞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815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 

(2019.5.20 西安)

1559527061380425.jpg

各位董事长校长,朋友们:

       今天,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召开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民办教育董事长校长,相聚一堂,交流体会,分享经验,为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贡献智慧,盛况空前,广泛关注。借此机会,我代表民进中央,并以个人的名义,向大会表示祝贺,向民办教育工作者表示亲切问候和美好祝愿。

       作为当今我国的一类行业性的教育活动,民办教育具有时代的特征和现实的任务。但它本质上还是教育,历史上、社会上也很常见,很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借此机会,我也说几句个人的感想。

       教育是社会的需要、国家的事业。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把教育发展放在优先地位,作出战略部署,建立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了教育服务,激发了教育需求,为民办教育提供了大好机遇、广阔舞台和有力保障,民办教育应运而生、快速发展。广大民办学校和机构面向社会需要,顺应发展大势,把握发展机遇,探索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学生培养辛勤工作、努力奉献,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民办教育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办教育面临新机遇、新课题,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教育方向,牢记办学初心,凝聚发展共识,把国家发展与自身发展紧密结合,在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中,在教育均衡充分发展的需要中,在困难学生对良好教育的渴望中,全面理解民办教育的新任务,体现出更高的公益水平,促进社会进步。在教育事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市场体系等改革和建设中,切实针对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质量提升,使民办教育在新时代作出新贡献,取得新发展。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以教育为本质属性和基本功能,担负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各类人才的法定职责和光荣使命,这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所在,是民办教育地位和价值得到应有重视的基石。民办教育的成功,根本上在于广大学校和机构、校长和教师,同心同德、担当道义、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坚持以学生培育为工作中心,以学生的发展状况为质量效益,为学生健康发展奉献爱心、培育良知、创造环境,从而体现了自身价值,赢得了广泛声誉,争取了发展机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教育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产物。成立以来,协会努力探索实践,积极履行职能,为团结民办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需要的日益丰富,教育机构数量的增加、类型的多样、规模的扩大,民办教育行业事务和工作环境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需要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机制,促进依法管理和内部治理,完善业务内容和要求,密切联系和协作,凝聚广泛共识和团结,在民办教育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新作用。

       民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以教育文化出版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以推动和服务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为己任,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马叙伦、周建人、雷洁琼、叶圣陶等民进老一辈教育家,不仅在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中成就卓越,还为民众提供文化补习等教育服务,为民进创造了立会为公、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一批民进会员积极投身于民办教育的实践,创办学校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大家满怀热情、积极探索、认真负责,取得了出色成绩,赢得了广泛声誉。在民办教育协会的创办中,民进积极倡议和推动,给予极大的关注和切实的支持,寄托真诚的愿望和美好的祝福,这是民进对国家教育事业的责任,是对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造福于民的心愿,是立会为公、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的体现。这种责任和心愿将推动着民进,一如既往地投身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为民办教育建设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将推动着民进会员,一如既往地参与和服务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建树,体现参政党成员的作用、风采和影响。

       民办教育正在发展,这是一个内部和外部相互促进、认识和实践相互促进的过程,我们正在共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办教育的规律,正在共同克服阶段性困难,正在开拓更加美好的未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信念,凝聚共识,携手前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各自的作用,体现各自的价值。

        祝大会圆满成功。

        祝各位事业顺利,生活幸福。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郭宝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