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5年结题鉴定良好课题成果公报 CANFZG24145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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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新时代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研究—以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为例》

课题批准号:CANFZG24145

研究领域:学校党建 民办院校

课题负责人:黄和平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教授

主要成员:陈钦 丘熹幸 吴楷玲 刘洁 李汉雄 黄悠

 

一、研究内容与方法

研究内容: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在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原因分析,探索在新时代推进民办职业院校党支部建设创新的更优对策,为民办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

研究方法主要是:

一是实证研究。通过对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实际情况的采集和统计分析,来得出科学结论的方法。通过档案查找、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手段,对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情况等进行科学的研究和分析,得出科学的事实依据和参考。

二是案例研究。通过对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具体事例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总结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成功经验和面临的困难,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提供借鉴和启示。

三是比较研究。通过对不同学生党支部进行比较和对照,来发现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的本质和规律性。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

一是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目标要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在学校选址、经费、教师队伍、学生来源都普遍比公办职业院校差,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是相同的,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是相同的,加强党对高校的要求是一致的。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要高瞻远瞩,按照党的二十大要求,建立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高标准。

二是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管理机制要创新。注重党员的激励和考核,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要形成长效机制,考核要规范、合理、科学,可操作性要强。例如要将学生党员的考核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中,学生党员在评选奖学金时,应征求党支部意见。

三是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组织要创新。突破传统制约,创新组织形式,增强组织活动的意义,让学生党员获得更多的成就感,从而建立起较强的组织认同感,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四是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活动要创新。党团活动要协调,党员可参与团组织活动,团员可参加党支部活动,使得支部活动更加有活力,同时增强支部活动的影响面。积极分子培养阶段就能参加一些党支部活动,可加深彼此之间的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在正式进入党支部后又可增强凝聚力。

三、研究成果与影响

(一)理论成果

通过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深入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理论观点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民办高职院校党建工作理论体系提供了参考。

2024年9月4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论文《新时代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研究——以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为例》约9000字在中国教育网全文发表,《东华教育》杂志等全文转载。2024年9月6日,中国党建网发表成果论文《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创新学生党支部建设,培育高素质人才》。研究成果论文获得2024年广东省高校党建优秀论文一等奖。

研究报告提出的主要观点:

一是提出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要有目标创新,要克服民办职业院校比公办职业院校低人一等的错误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要求,确立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高标准目标。

二是提出了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组织要创新。突破传统制约,创新组织形式,可以建立楼栋党支部、寝室党支部、实习单位党支部、社团党支部,提高学生党员参与度,从而建立起较强的组织认同感,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三是提出了民办职业院校学生党支部管理机制要创新。注重党员的激励和考核,对学生党员的管理教育要形成长效机制,考核要规范、合理、科学,可操作性要强。例如要将学生党员的考核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中,学生党员在评选奖学金时,应征求党支部意见。

(二)实践成效

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很好发挥,一个学生党支部获得广东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单位,26名学生党员获得省级以上各项奖励。2024年广东省委表彰学雷锋岗位标兵,全省176所大学460万大学生唯一代表就是东华学院学生党员李世清。2024年广东省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广州东华学院党建工作获得优秀等级。

全国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借鉴研究中的建议和经验,在学生党支部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党员发展数量有所增加,党员活跃度和参与度提高,党支部组织活动更加丰富多样,学生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得到提升。

四、研究改进与完善

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调研范围,深入了解不同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新趋势,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为加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对策。同时,加强与民办高职院校的合作,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促进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党支部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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