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5年结题鉴定优秀课题成果公报 CANFZG23411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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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积极老龄化视角下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的推进路径研究》

课题批准号:CANFZG23411

研究领域:老年教育

课题负责人:胡啸兵 西安欧亚学院讲师

主要成员:胡宏力、吴欢、刘浩、黄圆圆

 

一、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对民办老年教育发展带来重大挑战。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教育需求逐年增长,老年教育供求缺口持续扩大;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作为以公办机构为主的我国老年教育体系的补充力量,民办老年教育未得到足够关注和支持,总体上“小、弱、杂、乱”,主体协作不足、教学模式滞后、资源整合低效等发展问题突出,在扩大有效老年教育供给、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积极老龄化理念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新时代民办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有鉴于此,本研究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聚焦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的推进路径研究,助力新时代我国民办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具体研究内容分四大模块:

一是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现状摸底。课题组梳理了我国民办老年教育起步探索、体系建设、改革完善、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等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刻画了其市场需求高速增长但供给滞后、机构类型多元但资源约束明显、市场秩序混乱与规范化诉求并存、区域城乡发展失衡等现状特征,分析了民办老年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等方面的供求失衡表现及其政策、资源、市场、社会认知等成因;

二是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系统协同机制理论分析。厘清了包含教育管理、实施、保障子系统及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等多种要素的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系统结构框架,重点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阐释其养身、养心、养为三大系统功能内涵,刻画了其资源整合、主体联动、政策协作、供需适配等四大协同机制的运行逻辑与作用路径;

三是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指数量化评价。运用模糊综合层次分析法,构建包含养身、养心、养为三个二级维度15项三级指标的评价体系,基于北京、上海、重庆、陕西等样本地区调研数据对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处在中等偏上发展水平(得分2.959),养为教育发展指数(2.692)显著低于养身(3.606)和养心(3.085)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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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指数模糊综合层次分析模型

四是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的模式重构与推进路径设计。借鉴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国际经验,以我国发展现状问题分析和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为靶向,提出“大社会--大数据--大协作--大智慧”协同发展模式,并从强化政策支持、深化资源整合、完善主体联动、聚焦供需适配、推动区域均衡、营造良好氛围等六个方面系统阐述民办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进路径。

(二)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用研究逻辑范式,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与实证方法开展系统研究(本研究的技术路线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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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本研究的技术路线

第一,理论层面,以积极老龄化和教育系统论为理论视角,重新审视民办老年教育的社会功能与发展内涵,构建涵盖系统结构、功能定位、协同机制的分析框架;

第二,实证层面,通过线上线下混合Delphi问卷调研(主要包括:(1)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现状及供求结构调研、(2)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指数评价调研),构建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综合层次分析法,对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指数进行定量评价与短板识别;

第三,案例层面,以西安高新区民办老年教育发展及“幸福高新”智能手机老年教育金课建设为例,总结“政府引导--社区嵌入--校社联动”的实践经验,验证理论对策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形成“理论建构--实证分析--案例验证”的完整研究链条。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表明,民办老年教育是与公办老年教育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补充联系的老年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历经了起步探索、体系建设、改革完善及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四阶段。当前呈现市场需求旺盛、主体多元发展的态势,但面临政策支持不足、供需结构失衡、教育资源短缺、区域城乡差异显著等问题。

理论研究揭示,民办老年教育具有生存、生活、发展三层次助老功能内涵,是融合“养身、养心、养为”三位一体功能的终身教育活动;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是由多要素、多主体构成的复杂协同系统,其内在的资源整合、主体联动、政策协作、供需适配四大机制相互关联,共同决定了系统的整体发展效能。

实证评价显示,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总体上位于中等偏上水平,养为功能薄弱是民办老年教育“养身、养心、养为”三大功能建设发展的突出短板;具体三级指标上,医教融合深度不足(2.879分)、课程体系系统性欠缺(2.321分)、师资实践能力薄弱(2.027分)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主要对策

针对研究中发现的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问题,本研究从总体上提出了以“大社会--大数据--大协作--大智慧”为特征的新时代我国民办老年教育系统协同发展模式:通过“大社会”整合政府、企业、社区等多元主体资源,“大数据”精准匹配老年需求,“大协作”推动跨领域师资共享与课程共建,“大智慧”提升教学数字化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智慧便捷的优质教育服务,助力新时代我国民办老年教育高质量协同发展。

在具体对策上,本研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的路径建议:一是加快筹划和推进《民办老年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立法,完善民办老年教育发展专项财政支持与发展监管政策;二是打造“专职+兼职+志愿者”复合型师资队伍,优化课程体系并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三是强化政府引导,构建“政府--机构--社区--学员”协同网络;四是建立动态需求调研机制,开发分层分类课程并拓展实践基地;五是加大对农村及欠发达地区扶持,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区域公平有序流动;六是通过宣传引导与代际融合,提升老年教育社会认知度与相关教育机构文化建设;通过模式创新、多措并举、狠抓实干,推动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尽快形成多元协同、供需适配、区域均衡的发展新格局,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民办老年教育积极力量。

三、研究成果与影响

本研究主要成果如下:

第一,完成了1份《积极老龄化视角下我国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的推进路径研究》报告(6万余字);

第二,在《江西开放大学学报》、《西安欧亚学院教育研究》等期刊发表了3篇课题相关学术论文;

第三,向西安高新社区教育学院(西安高新区唯一区属社区学院)提交了1份《西安高新区民办老年教育的发展现状、现实瓶颈与对策建议》决策咨询报告并被其采纳应用。

本研究成果在学术和实践层面均产生了良好效应。学术层面,构建了积极老龄化视角下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系统功能与发展指数评价新框架,提出了民办老年教育协同发展新模式与推进路径,拓展了积极老龄化理论和教育系统论在民办老年教育发展研究中的应用,为该领域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与案例参考。

实践层面,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促进资源整合、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探索“教育旅居”模式,分类服务特殊老年群体等部分建议,已被西安高新社区教育学院采纳,并应用于西安高新区老年教育发展工作实践中,对西安高新区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研究改进与完善

本研究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未来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拓展优化:一是调研样本局限于京、沪、渝、陕等地,未来需扩大中西部及农村等欠发达地区的调研比重,更全面捕捉区域、城乡差异,提升研究的全国代表性;二是针对民办老年教育动态发展特征,及时优化对策建议的适应性与时效性;三是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需求分析、课程设计、教学效果评价方面应用,为民办老年教育教学实践创新提供更精准和具前瞻性的研究支撑。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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