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施维雄委员:健全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和经费保障机制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来源: 浏览: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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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

据教育部近日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比例的86.16%。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国在园幼儿比例90.81%。国家已有效保障了绝大多数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愿望。据教育部以往公开数据显示2021~2022年,全国幼儿园减少0.31万所;2022~2023年,幼儿园减少0.56万所;2022~2023年,幼儿园减少1.48万所。幼儿园“关停倒闭潮”成为趋势。

       调查显示省级标准示范幼儿园的实际生均培养成本为1.3万~2.6万元,深圳、上海、北京及一些省会城市的公办园生均培养成本3万元以上(不含幼儿园投资折旧及租金),公办园收费每生每月壹佰叁拾元至柒百元,仅为实际培养成本的6%~23%。政府定价民办普惠园按当地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5~2倍,象征性给每生每月补贴几十元或百元。收费低加上政府的补贴经费保障机制跟不上或补贴未落实到位,致使普惠园缺乏经费保障,导致教学质量下滑,大量普惠园处于低质维持或亏损经营状态。

       一方面是新生人口断崖式下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完成50%公办幼儿园指标增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学位过剩。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普惠民办园必须与教育局签署捐资办学,不得分红,致使民办园顾虑投资权益保障止步办学。幼儿园“关停倒闭潮”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普惠园保教费的合理定价及政府奖补机制和政策的落实,公办园建设的合理布局,增强办学信心,不仅关乎幼儿园生存发展,长远意义上则是关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大事。

二、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普惠幼儿园教育成本测算办法,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普惠园办学者核心困境是生均培养成本与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他们举步维艰。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和生均补贴过低,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无法保障园所的优质运营和发展。

       民办园需自筹资金,支付高额房租,承担高昂租金,及支付教师工资福利,民办园依靠保教费收入来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营。政府给民办普惠园保教费定价和补贴若不能与投资运营成本平衡,势必会造成更多的民办幼儿园因运营亏损而陆续停办倒闭。

       建议各省市区县政府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公民办园实际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客观考虑普惠园实际投入和运营成本,科学制定普惠园收费标准,通过合理保教费定价及政府开办补助、生均补贴等给予普惠园支持,从根本上解决民办幼儿园普惠进程障碍,促进幼儿园优质发展。

(二)因地制宜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落实政府奖补经费准时到位。

       政府要根据市场需求、物价指数和办学成本,建立每2至3年一次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与时俱进确保民办普惠园有办学结余用于园所的建设发展,进而满足群众“幼有优育”的需求,顺利推进民办幼儿园普惠进程健康发展。

       建议政府根据幼儿园的实际培养成本及质量等级的不同、当地财政实力、居民家庭承受力,确定幼儿园的政府与个人家庭分担机制,确保普惠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政府生均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生均实际培养标准。

(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保障投资权益,增强信心。

       民办幼儿园是我国学前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各级政府应充分调动民办园办学者积极性和办学信心,加大学前教育的经济投入和政策供给。

       民办幼儿园投资人往往通过卖房、抵押或向亲友举债所得兴办幼儿园。建议政府部门勿强迫社会力量办学签署幼儿园资产无偿捐献,要允许投资办学者按投入资金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装修设备折旧费;政府要收回公办的民办园应予以评估回购。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保障机制,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投资,为社会大众提供高品质的普惠性幼儿教育服务。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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