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第二届民办义务教育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2023-2024年会”的预通知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 浏览: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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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深化“双新”(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背景下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路径,构建体现民办中小学办学特色的课程育人体系,进一步总结、提炼、交流民办中小学领域课程建设的新实践、新经验、新成果,研讨民办教育多样化发展路径,加快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2024328-29日在江苏扬州举办第二届民办义务教育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2023-2024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主题

落实新课程方案与新课程标准,推动育人模式改革

二、会议时间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29日(星期五)

3月27日(星期三)12:00-20:00注册报到。3月27日16:30-18:00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一届三次全体理事会议。

三、会议地点

江苏扬州(具体地点将在年会正式通知中发布)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

承办单位:高邮市汪曾祺学校

五、活动规模与参会者

1.年会规模400人左右。

2.与会代表:(1)中民协小初分会理事;(2)民办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3)各地民办教育行业组织代表;(4)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5)部分地方教科院(所)研究员;(6)部分高校或教育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

六、会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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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议议程

(一)3月28日全体大会(8:30-12:00)

1. 开幕式

2. 主旨报告

邀请权威专家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政策解读》作报告

3. 名家共话(圆桌论坛)

邀请文学名家及中小学校长围绕“双新”背景下,如何深化阅读,建设书香校园;聚焦阅读教育,探讨从民办中小学阅读的“小切口”写好素质教育“大文章”进行圆桌对话

(二)3月28日平行论坛(13:30-16:00)

1.“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分论坛

内容:邀请民办中小学校长及学科竞赛金牌教练围绕“如何设计课程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如何建立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教师团队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如何建构自主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等作交流发言。

2.“核心素养与课程教学”分论坛

内容:邀请民办中小学校长及教学特色校课程负责人围绕“如何将新课标的核心素养落实到真实的课程教学实践?如何以群文阅读教学助力学生语文阅读素养提升?”等作交流发言。

3.“跨学科融合创新”分论坛

内容:邀请围绕民办中小学校长及学科负责人“跨学科主题教学如何教、如何学、如何研、如何评?如何打破学科壁垒?跨学科主题学习如何落地做实,促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等作交流发言。

(三)3月28日全体大会(16:15-17:45)

1. 校长圆桌论坛(16:15-17:15)

邀请民办中小学校长围绕“民办中小学实现‘强校提质’和‘内涵建设’的发展路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民办中小学应担负的责任和使命”等作交流发言。

2. 小初分会《2022-2023全国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成果发布(17:15-17:30)

3. 年会闭幕总结(17:30-17:45)

将对讨论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出对民办义务教育未来发展的展望。

(四)3月29日入校考察交流(9:00-11:30)

八、演讲嘉宾推荐

会议议程是前期综合分会理事会成员意见及建议后围绕大会主题确定的拟定议程,有些专题或发言嘉宾尚在遴选中,现欢迎分会理事会成员和参会代表围绕现有话题推荐或自荐发言嘉宾,或对已有话题提出修改意见,分会将根据大家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有针对性地优化会议内容。请您随时关注小学初中分会官微“小初荟”,查询关于本次大会的后续系列通知。

九、会议费用及报名

会议费为1280元/人,包含场地费、资料费和餐费。会议提供4顿正餐:3月27日晚餐、28日午晚餐、29日午餐。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并交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下午17时,报名后请及时与会务组确认参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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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的正式通知及会议议程将另行发布;

2.会议咨询及推荐发言嘉宾请联系分会秘书处,李老师:13521335051(同微信);

3.高邮市汪曾祺学校联系人杨老师:18118266565。

 

附件:关于召开“民办义务教育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2023-2024年会”的预通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小学初中分会

2024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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