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秦和代表:将办好乡村学校作为乡村振兴首要任务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5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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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乡村发展和乡村教育面临的困局,必须着眼国家现代化大局,立足乡村振兴,将乡村建设与乡村教育发展统筹谋划。”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秦和建议,要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对乡村教育发展策略作出调整和优化,大力支持乡村教育,激发乡村教育活力。

乡村的振兴、农村的现代化,离不开教育。秦和调研发现,目前,一些地方的乡村教育面临“空心化”处境。这些年来,农村学校硬件条件明显改观,但教师队伍跟不上、管理跟不上,质量上不去,学生大量流失。

秦和分析,乡村教育面临的困境,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应当说,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对乡村教育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在许多偏远农村地区,最美丽、最安全的建筑都是学校,成为乡村的一道亮丽风景。“但是,漂亮的建筑并不等同于优质的教育。一栋栋乡村学校建筑拔地而起的同时,乡村教育质量并未得到改观。城镇化驱动的城乡人口大迁徙,让乡村教育不断‘失血’;乡村教育规模的萎缩和质量的下滑,反过来加剧了乡村的凋敝。”

对此,秦和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乡村振兴规划优先规划教育。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人。如果人都走光了,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只有乡村学校办好了,教育稳住了,乡村才可能留住人,乡村才有希望。要将办好乡村学校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在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中,明确将教育作为乡村的首位公共事业,合理布局乡村学校,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不可盲目撤并乡村学校。规划乡村教育,要有战略眼光、长远眼光,不仅仅算眼前账、经济账,更要算长远账、政治账。要在规划层面牢牢确立乡村教育的地位,努力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校。特别是边境地区,要站在国家边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把乡村教育规划好,把乡村学校办好。

第二,大力加强乡村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加大乡村教师支持力度,持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建立差别化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尤其要确保艰苦地区乡村教师收入高于城镇教师,真正形成激励。对在乡村学校终身从教或从教满二十年的教师,退休时给予有力度的物质奖励。二是在乡村学校加大力度建设一批教师周转宿舍,改善乡村教师的生活条件,使其能在乡村学校安心从教。三是在招生政策上给予特殊考虑,支持师范院校优先选拔优秀生源,定向为农村学校培养高水平师资。四是从职前培养环入手,改革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熟悉乡村教育的高素质教师。五是改进农村教师培训,教师国培计划重点支持农村教师,扩大农村教师培训机会,加强培训课程研发,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六是实施乡村学校卓越校长培养计划,将乡村学校校长队伍建设纳入组织和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培养储备一批优秀乡村学校校长,使其成为未来乡村教育的支柱。

第三,千方百计拓展乡村教育资源。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将乡村教育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中之重。盘活闲置的乡村校舍资源。积极争取社会投入,汇聚发展乡村教育的合力。积极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向教师队伍和教育教学环节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改进乡村教育评价,构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评价体系,多采取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将乡村振兴考核与乡村学校评价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评价加强引导、压实责任。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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