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委员会首届理事会一次会议暨民办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委员会 浏览: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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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民办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长、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原司长刘昌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长杨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田露露;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贾伟;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出国留学服务分会理事长、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原司长岑建君;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张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原副司长方军;以及来自地方民办教育协会、全国民办院校、教育机构、行业企业代表和专家1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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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名誉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对教育对外开放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这给中国民办教育面向世界、走向世界带来了重大的机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也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成立国际专委会是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举措,并希望国际专委会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支持下,进一步拓宽交流合作空间,成为中国民办教育对外开放的高水平智库,为推动民办教育国际化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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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长杨军在致辞中表示,国际专委会的成立为教育对外开放注入了新动能,期待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双方加强资源共享,探索国际合作新路径。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田露露致辞时强调民办教育需将国际化纳入长远发展规划,为提升中国教育国际影响力贡献力量。她表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愿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携手,共同支持国际专委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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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原司长岑建君,华中师范大学原校长郝芳华教授代表专委会专家委员会发言。岑建君提出,民办教育需加强国际资源引进与融合,推动师生双向交流,提升国际话语权。郝芳华从平台建设、资源整合、数字化协作等角度,建议民办院校对标国际标准,打造中国特色教育品牌。他们表示,愿为民办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业贡献力量,推动民办教育在国际舞台上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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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院长刘宝存教授以“深入学习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推动民办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作了主旨报告,系统解读了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及民办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方向。   

专委会理事长王胜刚以“开拓进取,聚力建设,助力民办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为题作了主旨发言。他表示,当前民办教育国际化面临的三大机遇——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技术革新,同时指出民办教育当前存在资源整合不足、文化适应性挑战等现实问题。王胜刚强调,国际专委会将通过“搭建平台、优化服务、强化保障”三大举措助力民办院校突破瓶颈,并呼吁院校以特色化、差异化为突破口,讲好中国教育故事,为全球教育治理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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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验交流分享

在实践经验交流环节,上海杉达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广州工商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上海建桥学院、潍坊理工学院—马来西亚汝来大学、启今教育集团的代表分享了国际化办学的创新举措,与会者围绕课程本土化、师资培养、质量认证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会议还邀请部分教育机构介绍了支持民办院校开展国际合作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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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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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理事会成员单位证书

会上,李连宁名誉会长等领导向专家颁发了聘书、为副理事长单位及理事单位颁发了证书。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会议为推动民办教育主动融入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和民办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对民办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意义和路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本次会议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学院、普瑞教育集团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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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领导与专家合影,右:领导、专家与理事会成员单位合影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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