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驻马店市大力促进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纪实

时间:2015年10月14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197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近年来,驻马店市以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契机,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强化服务保障,营造发展环境,民办教育发展风生水起。据统计,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发展到802所(其中普通高中10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初中43所、小学112所、幼儿园636所),在校生有28万人,教职工有2万人(其中在编教师有3612人),固定资产达36亿元。
  摆上位置真抓实干
  市、县两级政府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办教育发展工作。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民办学校调研、座谈,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对民办教育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论坛、教学观摩活动、骨干教师培训、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讲学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提质量、创特色、树品牌。
  2004年以来,通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共培训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510名,培训民办中小学骨干教师1266人,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7000多人。全市现有省、市级示范性中小学校69所,省、市级示范性民办幼儿园177所。2003年以来,驻马店市政府先后在泌阳、平舆召开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现场会,掀起了社会力量办学的高潮。涌现了确山县汉泓双语实验学校、确山县尚城亿达双语学校、平舆县三高、平舆县实验中学、平舆县蓝天学校、泌阳县光亚学校、汝南县清华园学校、汝南县双语学校、汝南县职教中心、上蔡县苏豫中学、西平县职教中心、西平县文成中学、遂平中学、正阳县双语外国语学校等一批“大个头”的示范性民办学校。
  为了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2008年,驻马店市将民办初中、小学的审批权下放到县区;2014年再次下放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审批权。通过下放审批权限,调动了县区引资办学的积极性。全市现有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75所,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50所,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17所,投入1亿元以上的民办学校8所。
  制定政策统筹谋划
  从一个个“民校”变“名校”的历程中,我们发现,驻马店民办教育的大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政策,得益于一群人对民办教育倾注的特殊情感。
  近年来,驻马店市坚持“依法办学、合理布局、扶强扶优”的原则,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统筹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协调发展。为了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驻马店市政府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暂行办法》,提出了“先发展后规范、先服务后管理”的指导思想。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市、县两级政府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对民办教育政策进行调整。2007年,驻马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的意见》。2013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大部分县也都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县域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自2014年起,市政府每年设立5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每年设立3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办学校。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全市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
  在全市每年初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县两级政府都把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统一部署、统一督导、统一落实。每年度安排的校(园)长培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各种表彰奖励等,都把民办教育涵盖在内。坚持把引资办学纳入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中心城区六项惠民实事,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制订开放招商的专项方案,纳入市、县招商引资的大盘子,并建立奖惩机制。2015年,全市将重点抓好投资2亿元的“驻马店天中国际学校”、投资1.5亿元的西平县江南实验小学、投资2.6亿元的上蔡北大教学园区、投资1.5亿元的正阳北大翰林学校、投资8000万元的正阳现代学校以及江苏国际实验中小学等项目。
  奖励支持激励推动
  积极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等惠教政策。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市、县两级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民办教育“两免一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的范围,至2008年,“两免一补”政策覆盖了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09年开始,市、县两级政府每年都把民办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公办学校适用统一标准,同等对待,有效解决了驻马店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学生的住宿补助费及取暖费。
  2011年,国家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来,驻马店市共落实中央、省、市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8亿元,其中落实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500万元。此外,民办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补助资金也得到了落实。驻马店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按照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其选派不低于20%的在编教师予以支持。2004年以来,全市为22所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全额配备了公办教师,为13所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配备了部分公办教师。同时,还保证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公办教师的身份不变,人事隶属关系不变,晋级评先的资格不变,教师还可以在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互相调动。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一样,可以按照核定的公办教师编制,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目前,全市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达到3612人。
  为了奖励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优秀民办学校,从2014年开始,驻马店市每年均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于新增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和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驻马店市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市中心城区新建、达到相应设置标准和规模的,按照新建学校教学班班数分别按每班5万元、6万元、7万元和8万元的不同标准,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补。被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评估认定为省、市级示范性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市政府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所在县区政府分别按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这些政策出台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全市又掀起了新一轮引资办学的热潮。上蔡县引资3.2亿元,兴建了上蔡县中学和上蔡县万象中学;西平县引资1.2亿元兴建了西平县五中和西平县实验中学;开发区引资1.2亿元兴建了天中实验小学和开发区五小。这6所学校除开发区五小尚未竣工外,其余5所学校已于2014年秋期开始招生。
  营造环境促进发展
  驻马店市鼓励社会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捐资助学、独资或合作办学,享受同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发展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在土地划拨、教师编制标准等方面同等对待。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民办学校校舍及其附属性设施建设同样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基本建设优惠政策。
  另外,驻马店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不经市、县政府批准,不准到民办学校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在经批准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只纠错不罚款的原则,监督学校及时整改,多收学生的费用要退给学生。实行周一至周五民办学校保护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在以上时间内不准到学校乱检查,切实为民办学校营造宽松的教书育人环境。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发展,驻马店市民办教育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乱办学、滥办学到规范管理、规模办学、注重质量、优质办学的转变。不仅扩充了教育资源总量,减轻了政府办学压力,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而且在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的就学难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共接收寄宿制学生14.22万人,其中有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13.07万人。”驻马店市教体局局长李华介绍说。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