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第十四届(2024)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14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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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学会),各民办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及教育机构:

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讨民办教育发展趋势、高质量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路径,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于2025年1月11至12日在北京举办“第十四届(2024)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面向2035的中国民办教育

二、 会议时间

2025年1月11至12日(10日报到)

三、 会议地点

报到: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一层(北京市朝阳区东北三环七圣中街12号云南大厦)

四、 会议议程

(一)11日上午(全体大会)

1.开幕致辞

2.年度表彰

3.成立协会相关机构

4.领导讲话

5.主旨报告

(二)11日下午(专题报告)

邀请经济、国际教育、教育规划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分别作专题报告。

(三)12日上午(平行论坛)

围绕加强党的建设与领导、民办学校风险防范与合规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创新发展、培训教育健康发展和老年教育、家庭教育大力发展等主题举办若干论坛。

平行论坛一: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

主  题: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有关方面领导致辞;

2.颁发“第六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获奖单位证书;

3.通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专业委员会工作;

4.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实践探索作交流发言;

5.论坛总结。

平行论坛二:民办学校风险防范与合规发展论坛

主  题:民办学校办学实践中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1.有关方面领导致辞;

2.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就民办教育的法律规制与创新发展作讲话;

3.邀请民办教育领域知名学者就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策略与路径作主旨报告;

4.邀请法律实务专家及民办学校代表,分别围绕学校安全、财务、税收、对外合作、举办者办学风险防范与应对及合规办学等作报告;

5.论坛总结。

平行论坛三:民办高校创新发展与老年教育论坛

主  题:应对新形势 打造向新力

1.有关方面领导致辞;

2.邀请有关部门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分别作主旨报告;

3.颁发民办高校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优秀案例”荣誉证书;

4.遴选民办高校代表,分别围绕招生及提高生源质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产教融合、就业创业、招培就联动机制等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5.有关民办高校代表围绕首批“国家老年大学共建单位”建设经验、老年教育创新发展等作交流发言;

6.论坛总结。

平行论坛四:民办学前教育创新发展论坛

主  题:新形势下民办幼儿园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1.有关方面领导致辞;

2.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3.邀请民办幼儿园代表,分别围绕幼儿园多元化发展实践、老幼共育模式探索、托幼一体化实践、融合教育实践、家校协同实践、互联网招生实践等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4.论坛总结。

平行论坛五:培训教育创新发展论坛

主  题:新格局 新定位 新发展

1.有关方面领导致辞;

2.通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

3.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就“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与发展作主旨报告;

4.邀请培训教育领域优秀党务工作者,就党建导向下创新管理模式对培训机构自律的促进作用与实践策略作主题报告;

5.邀请培训教育领域代表,分别围绕跨界融合的实践、运营模式创新、高效资源整合以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培训教育中的应用等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6.论坛总结。

平行论坛六:“新质学习力——家庭教育新方向”学术论坛

主  题:新质学习力——家庭教育新方向

(一)论坛致辞

1.王  富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装备研究院名誉院长

2.叶之红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副秘书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中心生涯教育专业委员会顾问

(二)主题报告

1.培养优质的阅读者——读懂孩子、读懂脑

报告人:陶  沙  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

实验室教授

2.“内卷”的成因与应对策略

报告人:李锋亮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长聘教授

(三)专题发言

1.在线教育学习中的父母参与

发言人:杨  钋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系长聘副教授、系主任

2“卷孩子”还是“卷自己”?——家庭教育投资选择的再思考

发言人:崔  盛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和心理学系党委副书记、教授

3.学习力就是竞争力——家庭教育新视界

发言人:杨  娟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学业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4.如何通过家校共育,助力学生学习力提升?

发言人:沈节焰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安徽省萧县鹏程中学执行校长

五、参会对象

欢迎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学会)、会员单位、民办幼儿园和大中小学校及教育机构、民办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教育相关单位参会。

六、会议费用

会议费为1500元/人。会议提供3顿正餐:1月11日午、11日晚、12日午。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七、会议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并缴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7时,报名缴费后须与会务组确认参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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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酒店预定

1.预定推荐酒店可享协议价。

关联酒店:北京丽都皇冠假日酒店,大床房/标间/800元/间/晚(含早餐),距离会议酒店5.8公里,酒店提供大巴车上下午接送,联系人:乔薇15024750139,报会议名称预定。

2.也可通过第三方平台预定上述酒店或其它酒店。

九、会议联系

010-84629952

孙老师:13836016487

马老师:13520497916

郭老师:18701313977

段老师:13661007530


附件:关于召开第十四届(2024)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的通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4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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