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2年会

时间:2012年09月26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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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会员:

  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浙江省教育厅主办,温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承办的“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2年会”,定于12月4日-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人民大会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推进改革,优化环境,提高质量。

  二、 时间安排

  12月3日全天,大会报到(09:00—22:00);

  12月4日上午,大会开幕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报告;

  12月4日下午,大会主题报告会;

  12月5日上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各专委会平行论坛。

  三、会议地点

  温州市人民大会堂(地址:温州市人民政府后门)

  大会报到地点:温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地址:温州市香源路1号,联系电话:0577-89988866,89988888)。

  四、参会人员

  1.特邀嘉宾;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总顾问、顾问;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会成员;各专委会理事长、秘书长;

  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

  5.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6.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秘书长。

  五、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会务费每人800元(含会议资料费、餐饮费等),报到时交纳。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务联系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朱玲 段孟

  联系电话:010-84629952 84638483(FAX)

    电子邮箱:zgmbjyxh@126.com

  2.温州市会务组联系人:曾友锋 姜逸冉 刘辉

  联系电话:0577-88616686 88629042 88635088

  传真:0577-88636212 电子邮箱:1446247808@qq.com

  15968717375(曾) 13706662910(姜) 13600669603(刘)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anedu.org.cn

  温州教育网官方网站:http://www.wzer.net

  七、特别提示

  1.因会议规模所限,本次大会仅限确定的参会人员参加,并采取预先报名办法。所有参会人员请于2012年10月14日前预报名,会务组将于10月20日前向预报名人员发出署名正式邀请函。大会报到当天参会人员一律凭正式邀请函办理相关手续。

  2.为方便参会人员之间的联络交流,本次大会将提前制作通讯录,故请报名时如实、完整提交个人资料。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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