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召开各分会会长、秘书长会议

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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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下午,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在杭州浙江今明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行由各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及秘书长参加的联席会议,主要交流各分会工作,商议协会2013年工作,同时商定颁发会员单位证书和铜牌等有关事项。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钟心诚主持会议。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王康艺、副秘书长黄宓及5个分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就《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颁发会员单位证书、铜牌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肯定了颁发会员单位证书、铜牌的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证书、铜牌的制作规格、方式及发放办法等。随后,各分会会长分别就各分会工作及2013年计划进行汇报与交流。
        中等职业教育分会会长汤有祥认为,民办学校要发展必须依靠国家政策,但是政策性的灾难对民办学校来说是致命的,作为民办学校应团结一致,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应对。2013年有两件事情非常值得关注:一是关于中职学生免学费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一次,如何应对;二是针对去年省教育厅出台的〔2012〕88号文件,需要进一步关注其影响,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学前教育分会会长朱丽丽指出,目前公办幼儿教育正在强势推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形势比较复杂。分会要切实帮助会员单位解决问题,发挥作用,提高会员意识。今年要召开分会年会;在关注政策的同时,要重点研究教育质量;加强与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合作,丰富会员行业信息;开展评优评先活动,评选“最美”教师、先进园长。
        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刚刚召开的两会上有一个发言,充分肯定了民办教育的作用和意义,中小学教育分会会长陶仙法认为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信息。在谈到分会2013年的工作时,他说要重点协调解决至今尚未注册的学生学籍,依法争取民办学校招生问题的解决;组织优秀学校、先进教师、优秀教育论文评比活动,增强民办中小学的凝聚力;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高教助学与培训分会会长胡正首先就我省正在开展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作了介绍,他指出当前专修学院要在构建和完善全省成人职业教育(高职与中职)的体系方面发挥作用,积极争取自发学历教育文凭的目标定位。要继续开展会员单位交流学习,组织境内外同行业参观考察活动。要做好每三个月举办一次的会长联谊会。要加大培训行业项目发展力度,提升活力和竞争力。在谈到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时,胡正指出,目前形势比较困难,但各单位仍要积极探索,坚守阵地,确保协会得以正常地开展工作。
       高等教育分会会长徐绪卿也对当前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势作了分析,同时也畅谈了分会2013年的工作目标。他指出,对民办高校来说,争取办学自主权是最重要的事情,分会要积极向政府建议,在专业设置、自主招生、收费标准等方面给政策;要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色建设,为此应举办这方面的研讨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长三角”学术交流,拓宽视野。另外,徐绪卿还就今后配合与支持协会工作方面作了表态性讲话,表示愿意承担有关会议,在民办教育研究方面提供支持。
        最后,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钟心诚作会议小结。他感谢各分会对协会的大力支持,希望继续保持这种氛围;秘书处也将尽力开展工作,将协会工作做到令大家满意。  

                                                                                                   ( 王康艺     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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