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李孝轩代表: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年03月05日 来源:中国经营网 浏览:5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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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国两会于3月4日拉开帷幕,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工商学院执行校长李孝轩,持续聚焦关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问题。

 李孝轩再一次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乡村振兴联系到一起,他认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精准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让农业农村充满生机与活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正案,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同等地位、促进相互融通,强化教师队伍、健全经费投入,支持社会办学、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全方位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在此背景下,李孝轩认为,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有非常大的必要性。

 “相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的成本更高,投入周期更长,需要较高的投入强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测算,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当前,职业教育总体经费和生均投入均显不足,已成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李孝轩认为。

 李孝轩表示,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已占教育总投入的80%,职业教育投入的主体来自地方财政。而在全球职业教育体系最发达的德国,其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以企业为主、国家的鼓励性政策为辅,企业投入大约占65%~75%,政府投入占25%~35%。

 “一方面优化财政性经费支出结构,另一方面出台符合当前国情的引导性、激励性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激发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应该成为优化当前职业教育经费政策、扩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手段。”李孝轩认为。

 对此,李孝轩给出了三条建议:首先,财政部门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客观需要,科学测算各级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以及与现有投入水平之间的差距,为财政性经费投入政策、学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另外,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和比例,压实各级政府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体责任,把“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和职业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情况纳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投入进行督导评价。

最后,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积极支持职业教育领域的营利性办学,鼓励社会资本以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举办特色二级学院或专业,并享有相应权利。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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