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用心扶志扶智,决战脱贫攻坚——成都东软学院荣获四川省脱贫攻坚专项嘉奖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来源:成都东软学院 浏览: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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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通知,成都东软学院荣获四川省“脱贫攻坚专项嘉奖集体”,信息与商务管理学院教师冯宇荣获四川省“脱贫攻坚专项嘉奖个人”。

自2017年以来,成都东软学院积极响应党中央与省委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应辉,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宪民等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并先后选派多名驻村干部前往得荣县,积极开展驻村帮扶、产业帮扶、人才流动、送教上门等帮扶工作,实地了解并慰问困难群众,鼓励他们发挥内生动力,尽早脱贫奔赴小康。2020年,得荣县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建设“六个小康得荣”目标全面实现。

在得知将要选派一批能吃苦、能战斗的干部去往扶贫一线战场的消息后,信息与商务管理学院教师冯宇积极报名参加“援藏驻村干部”遴选活动,并通过层层选拔,成为驻村干部的一员。作为复员军人,冯宇老师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作风。驻村期间,他多次走访慰问贫困户,深入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个人诉求以及对驻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主动为困难群众想办法、出主意,鼓励他们早日通过奋斗摆脱贫困,迎来幸福的新生活。

冯宇老师与得荣县白松镇亭子村学生合影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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