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北京:小学一二三年级返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暂停

时间:2020年06月13日 来源:环球网 浏览: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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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首都教育消息,随着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的总体变化,特别是昨天(6月11日)和今天(6月12日)新通报的新发病例的整体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紧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此前已经制定的预案管理措施,决定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调整和安排。

       一、暂停原定6月15日(下周一)小学一、二、三年级返校复课,暂停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已返校复课各学段、各年级目前继续坚持既定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教育教学安排。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压实学校、家长责任,家校配合,是确保复课学校安全稳定的最关键环节。

       家长如果发现孩子不舒服,一定要及时与学校沟通;家长或与孩子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一旦出现发热等情况,不但要及时就医,做好防护和隔离,也要第一时间向孩子所在学校报告,安排好孩子居家学习生活。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等情况,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类考试安排,包括明天(6月13日)要进行的第二次中考英语听说机考等,在严格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原计划进行。

       市、区、校三级考试部门和考点学校要做好各方面防疫准备,从严落实防疫措施。提醒家长和同学做好自身的防护准备,明天如期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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