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北京城市学院成为首批“北京市大数据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浏览:3788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近日,“北京市大数据培训基地”签约授牌活动在北京市政府举行。我校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了“北京市大数据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合作协议,成为北京市首批大数据培训基地单位之一。北京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刚,副局长潘峰等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我校党委书记、校长刘林教授参加活动并接受了授牌。

     在座谈会上,刘林校长介绍了北京城市学院开展大数据人才培训的工作经验、培训成效和培训模式,并为北京市大数据建设与人才培训工作献言献策,就大数据、人工智能师资和人才队伍短缺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北京市大数据培训基地公开征集遴选工作自2019年2月开始正式启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数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我市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多元社会力量,共同构建立体化、多维度、全覆盖的大数据人才培训体系。按照单位申报、资料初审、专家评审、复审考察、网上公示等流程,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培训需求进行了公开征集遴选。此次入选首批培训示范基地的单位共有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大数据研究院等6家。



责任编辑:赵磊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