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召开“不忘初心 五育并举”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现场会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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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中小学校等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民办教育“从有到优”的宝贵经验,共同探讨民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改革创新的新路径,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决定于2019年9月23-24日在沈阳召开“不忘初心 五育并举”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现场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不忘初心 五育并举,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协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沈阳市民办教育协会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9年9月22-24日,22日报到,23日、24日开会

       2.会议地点: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四、参会人员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2.全国各省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

       3.全国民办中小学校负责人

       4.全国部分民办幼儿园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1.请参会代表于9月16日14:00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ssdfsxx@163.com  

       2.报到时间:2019年9月22日10:00-21:00

       3.本次会议免收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会议不安排接站服务,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4.会议报到及住宿酒店:

     (1)辽宁友谊宾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普通标间(大床房) 450元/晚,套房880元/晚;

    (2)辽宁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普通标间(大床房)398元/晚,套房800元/晚。两个酒店任选,请在回执中注明。如所选酒店满员,会务组按报名先后顺序调剂。

      会务组不负责预定床位,回执默认为整间,如需合住,请代表之间自行协商拼配。

      5.本次会议规模限定为300人

       六、会务联系

       1.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迟大鹏:13704036478(回执接收)

       2.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

       郎佳:15840098907,024-86897671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段孟:13661007530

 

        附件:1.会议日程.docx

                      2.参会回执.docx

                     3.关于召开“不忘初心 五育并举”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现场会的通知.pdf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19年9月3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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