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2019年全国民办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浏览: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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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高校:

       2016年,我国全票通过成为《华盛顿协议》第18个正式成员,标志着我国成为国际本科工程学位权威互认协议的正式成员,我国的工程教育质量认证体系实现国际实质等效。通过专业认证,标志着这些专业的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目前,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已覆盖21个专业类,计划2020年实现所有专业大类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工程专业建设为抓手,促进民办高校专业教育质量提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组织召开“2019年全国民办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帮助民办高校了解国内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发展趋势,掌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标准并积极推进建设。通过培训和帮扶,争取早日打开中国民办教育工程专业认证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加强工程专业建设,提升民办高校教育质量。

       二、会议内容

       1.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认证工作的目标任务;

       2.把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要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3.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内涵,指导专业建设;

       4.学校和专业开展自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经验介绍。

       三、会议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四、嘉宾及参会人员

       1.教育部领导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

       2.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和已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高校领导;

       3.民办高校分管教学的校(院)长,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院系负责人,专业、研究机构负责人及一线专业骨干教师等。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5月30日

      会议时间:2019年5月31日

     会议地点: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学院路16号

      六、会议报名

      请各位参会者填好报名回执表后发送至邮箱:54015704@qq.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 5月20日。

      七、会议费用

       1.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每人收取会议费8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收取会议费1200元;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本人免收会议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报到现场缴费。

       八、会务联系

      1.会议咨询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张丽 15210841320(微信)

        2.会务联系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高传华 13598052800 (微信)

       电话:0371-62632570 ,62696665

        3.酒店事宜

        禹璐15637167525

         

        附件:

             1.关于召开2019年全国民办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的通知.pdf

             2. 2019年全国民办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日程安排表.docx

            3.2019年全国民办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训会参会回执.docx


会议路线

       1.郑州高铁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河南工业大学方向),到达紫荆山站——换乘地铁2号线(新郑机场方向),到达华南城站(城郊线),出站后打车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里程约22公里。或郑州东站:乘坐城铁郑州东站——郑州新郑机场,出站后打车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里程约27公里。

       2.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T2航站楼打车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里程约27公里。

       3.自驾:京港澳高速双鹤湖出口驶出(约5公里)或商登高速新郑北区站出口驶出(约4公里),到达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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