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专家讨论会在京圆满召开

时间:2017年11月25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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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面临哪些痛点?
        行业组织发挥其自律自管作用有哪些全新探索?
        行业组织、培训机构、师范院校、科研团体的众多专家齐聚,又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如上问题将被一一揭晓。


--行业教师认证项目专家会现场合影图片--

         2017年11月22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以下简称“行业教师认证”)项目专家讨论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主办,联培教育G10Teacher承办,来自行业组织、培训机构、师范院校与科研团体的众多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博主持召开。
        
与会专家听取了行业教师认证项目背景立意、评价标准、认证流程的汇报,现场对认证对象、认证形式、设定等级等细则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优化建议。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李曼老师对认证项目背景进行了阐述,并对项目立意、评价标准细则进行了全面介绍;
        
李曼老师指出:培训教育行业教师群体庞大,结构复杂,社会对中小学培训教育教师群体的认知存在偏差,导致行业教师地位普遍较低,由此引发教师职业认同感下降,进而导致行业教师流失率居高不下。长此往复的恶性循环使职业环境不容乐观,教师发展前景不甚明朗。
       
行业教师认证项目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挥行业组织自律自管作用,从满足民办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提升与进阶发展等需求立项,探索行业专项认证与行业规范之路的有益尝试。
       
标准编制以我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现状为基点,融合发达国家的教师认证与培养制度,通过建立行业准入制度,审核培训教育从业人员资质,从源头上对办学不规范的机构进行筛选,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联培教育G10Teacher CEO姜琳老师从考点管理、考试流程、考前培训、考务管理四个方面对认证的具体实施做出进一步介绍:
        
行业教师认证分为四个等级:注册认证、中级认证、高级认证、特级认证。认证需审核教师师德及相关资质,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知识等内容进行考核。
        
项目发展至今,已有覆盖全国十余个省份的近百家区域龙头机构申请成为授权考点;万余名教师参与了注册教师认证测评。
       
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上海教师发展学院院长祝智庭老师对行业教师认证项目汲取发达国家教师认证与培养制度予以肯定,鼓励项目发展持续兼容并蓄,博采众长,并在行业教师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上做出指导;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教育室主任叶齐炼老师认为行业教师认证具有自律性和专业性,肯定了认证对于规范培训机构教师行为、规范机构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在教师培训内容的进一步优化升级上提出建议;
        
原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王厥轩老师发言中指出行业教师痛点,分析肯定了行业教师认证项目开展的必要意义,同时对不同等级认证的考评时长、形式及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国际比较与对外交流部主任王晓燕老师指出:行业教师认证、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流程等举措引领且配合了教育部对于规范培训教育机构计划的实施。教师认证项目应站在新时代未来教育发展的前瞻视角持续优化升级,扩大内涵,开拓视野;
        
作为G10Teacher联盟机构代表之一,昂立教育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林涛老师表示:培训教育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而行业发展最关键的着力点是对于教师人才的培养。行业教师认证项目有利于推动培训教育行业机构间的紧密沟通与交流,G10Teacher联盟机构也将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下,汲取各专家意见,不断推进标准优化完善。
        
广州卓越教育联合创始人周贵老师站在培训机构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行业认证项目下一步实施中,除专业知识考核外,教师的课堂表现力、亲和力、感染力以及教学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应在标准中更加细化体现。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王文源老师在发言中指出:教师认证评价标准的优化应着重于突出其实用性、引导性、可持续性,并对此次会议进行总结:行业教师认证应以教师师德考核为基础,量化师资评价标准,重视教师教学实践,提倡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个性化的教学表达、差异化的辅导教学,同时加入培训教育的多方角色即学生、家长、机构等对教师的评价作为参考。
       
会议对行业教师认证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与部署,针对讨论确定的意见建议,落实认证标准优化将提上日程,以期不断完善行业教师认证的专业性、科学性、实用性、引导性、可持续性,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自管作用,扎实推进行业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国民办事业健康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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