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班(第一期)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05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 浏览: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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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协会、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生动实践,积极实施教育部“写好教育奋进之笔行动”,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年”活动为载体,根据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今年协会党建工作计划安排,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举办2018年全国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人数

       全国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120人

       二、学习时间及报到地点

       1、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共5天,10月14日全天报到

       2、报到地点:珠海望海楼酒店大堂(香洲区海滨北路3号(景山公园北侧))

       三、学习地点:

       现场教学和参观:

       珠海金网国际教育管理集团教学基地

       珠海市民办学校

       珠海格力集团

       中国(广东)横琴自贸区

       参观学习十九大报告成果展

       苏兆征故居(参见百度百科)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参见百度百科)

       四、学习目的和意义

       通过集中学习,深刻认识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义,提高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使党组织真正成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战斗堡垒。

       五、学习课程及形式

     (一)专题教学

       1、《新法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及意义》

       2、《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3、《十九大精神解读》

       4、《十九大新<党章>解读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

       5、《政治信仰和党性修养》

       6、《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

       7、《基层党务工作实例》

     (二)现场教学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党委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党委

       3、珠海格力集团

       4、中国(广东)横琴自贸区

       5、参观学习十九大报告成果展

     (三)红色教育

       1、苏兆征故居

       2、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六、报名方式

       本次学习班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所有学员均需通过微信报名(通过微信报名无需填写回执,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回执),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 10月 10日(以缴费为准),会务组将根据缴费时间顺序确定学员名单。

       微信报名:请扫描或长按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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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学习班费用

       每人2850元,包含住宿费、餐费、资料费、专家授课费以及现场教学的市内交通费。学员到珠海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学习班组织工作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主办,金网国际教育管理集团承办。学习班组成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学员代表组成。

       2.学习班结业时提交的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小结会议将汇编成册发给学员,供大家交流学习。

       3.本次会议是非营利性的会议,厉行节约、一切从简,会议结束后向大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本次会议有接站服务,具体接站根据当天报到信息,安排车辆接站,会务组会在报到前通知具体接站时间。

       九、联系方式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联 系 人:郭 宝   赵 磊

       联系电话:(010-84638483、84638459)转803或801

       手机同微信:18701313977(郭)18610311503(赵)

       金网国际教育管理集团:

       联 系 人:黄 杰  林秀枝

       联系电话:13798980876(黄)  13160665678(林)

 

 

       附件:学习班日程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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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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