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扶贫工作委员会成立会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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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民办教育协会、各副会长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等决策部署,推动民办教育系统扶贫工作,为国家精准扶贫工作尽一份力量,依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理事会议的决定,经研究,我会定于2018年5月2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扶贫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请贵单位派一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1.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民办教育系统教育扶贫工作;
  
2.成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扶贫工作委员会。
  
二、会议倡议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专门成立教育扶贫工作委员会,积极推动开展教育扶贫工作,目的是服务国家脱贫战略,培养学校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急需帮助的人送去温暖,为教育学生提供活生生教材和丰富学校实践活动,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民办教育行业的力量。此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既是教育,也是经济,更是政治。
  
倡议各级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和我会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此项重要工作,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以资金捐助等多种方式为教育扶贫工作尽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为民办教育系统教育扶贫工作贡献应有力量。
  
三、会议时间
  
2018年5月27日上午,会期半天,5月26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
  
北京好苑建国酒店(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7号,010-65286666)
  
五、嘉宾与参会人员
  
1.会议嘉宾:拟邀请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有关领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负责人;
  
2.会议代表:各省民办教育协会代表,捐赠方代表、受赠方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代表,新闻媒体代表。
  
六、会议接待
  
会议提供26晚、27日早、27日中午餐,5月26日1晚住宿,房间统一按标间双人入住安排(含双早)。如选择住单间,费用自理。如需延长住宿,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
  
1.请参会代表于5月22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参会回执。
  
2.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服务。
  
3.为便于会务安排请您务必准确填写参会回执。
  
4.会议报到时间:2018年5月26日13:30-21:00,地点:北京好苑建国酒店一层大堂。
  
5.酒店住宿信息:商务房大床(单人单早650元/间、双人双早750元/间),商务房标间(单人单早650元/间、双人双早750元/间),普通套房1350元/间(含双早)。
  
6.由于预留房间需会务组提前向酒店付费担保,请务必详细填写参会回执和住宿信息,如有变更请与会务组及时联系调整。
  
八、会务联系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 孟   郭 宝
  
联系电话:010-84629952、84638483转802或801
  
手机微信: 13661007530(段)18701313977(郭)
  
  附件
1.会议日程
    
    2.参会回执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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