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15年度教育信息化 十大新闻评出

时间:2016年01月13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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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泛征求业内专家意见和系统梳理教育信息化重大进展、典型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教育报》“信息化”专刊、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国电化教育》杂志社、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技术学科网等联合评选推出“2015年度教育信息化十大新闻”:
     
   一、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在我国召开,世界瞩目中国教育信息化
    
    首届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2015年5月23日在青岛召开。会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国教育部合作举办,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
       
二、教育信息化写入《教育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将“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写入《教育法》。
   
    三、国家战略部署教育大数据和教育“互联网+”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对教育大数据进行了顶层设计与规划,在将重点实施的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中,确定建设教育文化大数据,将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作为要建设的大数据七大政策机制之一。
   
    四、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此次会议部署“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时,要求遵循“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运用、完善机制”16字原则,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实现三大目标。
  
     五、“一师一优课”成为“互联网+教育”的典范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中央电化教育馆联合推出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简称“一师一优课”),为百万教师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国家级赛台。截至2015年年底,“一师一优课”活动已晒课300多万节,共有500多万名教师参与。
   
    六、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功举办,共有1800余所高校、5.7万支团队、20万名大学生参赛,并带动百万学生参与。
   
      七、立足中国智慧教育引领创新理念
   
    在信息化时代大背景下,我国学界主动担当,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新理念和新理论。智慧教育是高度教育信息化支持发展的教育新形态,核心在于教育基本遵循的重构——由“知行合一”走向“知行创统一”。
    
    如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努力探讨课程由跟进、并进向引领发展,加紧研发智慧型课程(创课),以实现课程创新的中国引领。
   
    八、各地政学产界加紧布局智慧教育
   
    各地纷纷出台智慧教育的文件和规定,建立智慧教育的研究机构,实施智慧教育专门人才培养。江苏省发布《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力推全省智慧教育。
   
    由中国教育学会主办、《中国教育学刊》和雅森集团承办的智慧教育国际展览会,吸引了几百家企业和学校参展,观众人数达3万多人,为人们搭建了启发智慧教育创新好平台。
   
    九、创客教育蓬勃发展
   
    2015年3月5日,创客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对创客的两次点赞,使创客教育在我国大地上蓬勃开展,在北京、温州、深圳等地出现了创客的实践热和研究热。
   
    十、开展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与中国教育报刊社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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