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新闻分析:民办高校在中国的破解之路

时间:2012年06月2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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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读:“(如果)初中不上民办,大学(就会)上民办”。这是在上海家长中的广为流传一句话,也形象概括了民办教育在不同教育阶段的发展差距。 时值招生季节,不少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成为家长追捧的“名校”。许多家长宁可舍弃免费义务教育,也要上价格不菲、升学率高的名牌私立中小学。这在中国的许多城市并不少见。到大学阶段则倒了过来,民办大学很难获得学生家长的认同,几乎成为上不了公立大学的学生的最后选择。对比西方教育发达的国家,顶级高校都是私立大学,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

  “(如果)初中不上民办,大学(就会)上民办”。这是在上海家长中的广为流传一句话,也形象概括了民办教育在不同教育阶段的发展差距。

  时值招生季节,不少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成为家长追捧的“名校”。许多家长宁可舍弃免费义务教育,也要上价格不菲、升学率高的名牌私立中小学。这在中国的许多城市并不少见。

  到大学阶段则倒了过来,民办大学很难获得学生家长的认同,几乎成为上不了公立大学的学生的最后选择。对比西方教育发达的国家,顶级高校都是私立大学,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

  2009年,中国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

  2010年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然而,消除教师身份、学校身份歧视仍然长路漫漫。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说,近年来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在改革中发展面临一定困难,主要体现在与公办学校相比投入不足、办学质量不高、师资总体水平不高,同时受体制的制约,民办学校教师在身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存在较大差距,“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未得到完全落实。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常务副院长邵敏华深感,刚刚发展20多年的中国民办高校与已经成熟的公立名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其中,人才问题是核心问题,教师身份是引进人才的最大障碍。

  公立大学非“985”名校、“海归”博士不留,而民办高校的师资大多是硕士毕业或公立院校的退休教师。很多正当壮年的高水平人才不愿来民办高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体制背后的养老、职称、社会身份认同等一系列问题。

  为扭转这一困局,上海近日启动民办高校“强师工程”,除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民办高校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外,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是另一核心内容。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薛明扬介绍,如今,上海已将民办高校人事管理统一纳入全市高校人事管理范畴,民办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奖励表彰、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等方面已完全享有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

  在提高师资水平的同时,找准特色发展是民办高校的胜出之路。在民办教育走在中国前列的上海,一些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甚至高于公办院校。杉达学院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培养计算机专业应用型人才,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97.17%;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订单式”培养高级护理人才,就业率达98.8%;建桥学院拥有国家级数控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也达到97%以上;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瞄准文物修补人员的空缺,学生未毕业就被预订一空。

  上海杉达学院院长、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认为,“对于民办高校而言,社会需求是生长的土壤,应用知识是成功的关键,产销对路是存在的价值。”

  “不能指望中国的民办高校都像清华北大一样走‘大而全’的道路,也不能指望短短几十年我们就能像哈佛、剑桥一样拔地而起。民办高校只有坚持特色发展之路,坚持公益性办学精神,诚信面对社会,才是最终胜出之道。”李进说。

  李进还希望政府能够像公办学校一样,对民办高校实现按人头拨款,“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减轻学生负担”。据统计,上海市财政安排民办教育政府专项资金已从2005年4000万元人民币增至2010年5.47亿元。2012年预计将达到7亿,其中民办高校约3亿。“已经有了长足发展,然而与公办高校相比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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