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激烈竞争下的民办高校生存与发展——招生形势分析与对策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14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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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高校:
       
为使民办高校更好的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拟于2015年6月18日—19日在云南昆明召开以 《激烈竞争下的民办高校生存与发展——招生形势分析与对策》为主题的大会,旨在通过2014年招生形势分析,共商在招生激烈竞争的形势下,民办高校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分析问题,找出对策,应对激烈的生源竞争。诚邀各民办高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安排好时间,积极参加会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 会议时间:2015年6月18日-19日
        2. 报到时间:2015年6月17日
        二、会议及报到地点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三、会议内容
        1. 领导讲话
        2. 高专委做关于2014年招生情况调研报告
        3. 麦可思做关于2014年民办高校社会认可度报告
        4. 知名专家做关于高考招生政策分析的报告
        5. 工作部或推荐的高校做典型发言
        6. 分组讨论
        四、参会人员
       1.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领导;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
       3.云南省地方政府相关领导;
       4.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专修学院主要负责人、招办主要负责人,总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
        五、会议交流文稿
        为充分交流经验,请各民办高校围绕会议主题,踊跃提交交流文稿材料,会议将编辑成册发放。文稿请于5月22日前提交(格式要求见附件一)至各工作部:
        本科工作部:E-mail:956761549@qq.com,联系人:汤保梅,电话:18603719116;
        独立学院工作部:E-mail:38460827@qq.com,联系人:王凤华,电话:15834073615;
        高职高专工作部:E-mail:704374536@qq.com,联系人:杨玲,电话:13574822288;
        专修学院工作部:E-mail:497118479@qq.com,联系人:史航杰,电话:18858183785。
        六、会议组织
        指导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七、有关要求及其他
        1.请参会单位于6月7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二)反馈给会务组(E-mail:342876461@qq.com),以便做好会议组织与服务工作。 
         2.与会代表缴纳会务费800元/人。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住宿费自理
         3.会议将安排接站送站,请参会单位于6月7日前反馈《接站送站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三)。
         4.请还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名单见附件四)及时交纳会费,也可在会议期间交纳,如有问题请与中民协高专委秘书处办公室联系。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人。
        高专委秘书处办公室联系人:张丽  15210841320
 
 
              附件:
1.会议交流文稿格式要求
                          2.参会回执
                          3.接站送站信息登记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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