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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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各会员学校,并各地方民办教育协会:

为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引领作用,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1),经协会课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青年课题

重点课题需严格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范围进行申报,可直接以选题指南名称作为题目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名称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可参考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建议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选取与教育教学、办学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非会员单位须由所在地区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原则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最多可申报10项,非会员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

(二)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将优先获得立项。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其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硬性要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同单位可以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联合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不超过3人。

(五)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六)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26年7月20日—8月5日

四、申报方式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系统”https://www.ngedu.org.cn/loginTopic注册新用户,已在系统注册用户的单位不必重复注册。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点击“系统管理”,添加被推荐的课题申请人信息;被推荐课题申请人用本单位管理员分配的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后,点击“课题申报”,填报课题信息。

(三)重点课题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和申请书活页,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8月5日之前快递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3号楼810室),快递外包装请注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

五、支持奖励

规划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根据需要,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良好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青年课题,给予最高3千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六、完成时限

自立项之日起,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允许申请延期1年。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子邮箱:zhenglm@canedu.org.cn

联系电话:010-84629952,15010076806

附件:

                  1.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2.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3.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请书 

                  4.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书活页

                  5.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6.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军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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