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5年结题鉴定良好课题成果公报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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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民办高职院校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课题批准号:CANFZG23035

研究领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题负责人:黄梦莹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讲师

主要成员:朱远征、叶少平

 

一、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研究旨在系统考察民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群体中非自杀性自伤行为(NSSI)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其心理社会影响因素。研究重点分析三个层面:一是NSSI行为的流行病学特征,包括检出率、性别差异、年级分布及自伤行为方式(如切割、灼烧等)的分布规律。二是探究影响NSSI行为的多层次因素,涵盖个体心理因素(情绪调节能力等)、家庭环境(教养方式、亲子关系)及学校适应(学业压力、同伴关系)等变量。三是从学校、家庭、社会、个人等多个层面提出NSSI的干预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设计。通过整群抽样进行问卷调查,使用青少年自我伤害行为问卷、大学生专业认同量表、中文网络成瘾量表的修订版(CIAS-R)、亲子亲密度量表以及抑郁自评量表(SDS)等研究工具收集数据,并辅以半结构化访谈深入理解学生的自伤动机、心理体验及情境因素,从而实现对NSSI行为“特征—成因—对策”的全面分析。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

(一)研究结论

1.家庭成员有精神病史、本人有精神病史的学生NSSI检出率更高;家庭氛围疏离、紧张比家庭氛围亲密、融洽的学生NSSI检出率更高;无自伤行为的学生专业认同得分更高,父母亲密度更高,网络成瘾得分更低。

2.高职生NSSI行为与家庭氛围、网络成瘾、抑郁得分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与家庭成员精神病史、本人精神病史、专业认同、父亲亲密度、母亲亲密度均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

3.家庭成员有精神病史、本人有精神病史、网络成瘾程度高、父亲亲密度低、母亲亲密度低、有抑郁表现是民办高职院校学生NSSI行为的危险因素。

(二)研究对策

1.学校层面

需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将NSSI知识纳入常规课程,按年级开发预防内容,涵盖情绪管理等模块,结合案例教学等多元方法提升学生认知。建立常态化筛查机制,每学期用标准化工具普查,重点关注抑郁、网瘾等高危群体并及时干预转介。加强心理咨询师专业建设,通过培训、交流及督导提升能力。同时搭建朋辈支持系统,培训心理委员识别异常并上报。

2.家庭层面

家长应转变教育观念,重视心理健康与学业同等重要,通过家长学校等渠道学习教育方法与NSSI知识。提升亲子沟通技巧,学会倾听共情,以鼓励替代批评,增强孩子自我价值感。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学校反馈学生心理状况,家长参与校园心理活动。

3.社会层面

教育部门需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学校考核,把NSSI预防纳入校园安全计划,增加经费投入。建立校医合作模式,明确转诊流程,邀请医师到校督导,为康复学生提供返校支持。加强校企合作,通过职业规划课程、实习及就业跟踪缓解学生就业压力。政府监管网络平台落实防沉迷系统,鼓励开发心理支持 APP,学校开展健康上网活动。此外,通过公益宣传等普及心理知识,减少污名化。

4.个人层面

主动培养情绪调节能力,学习正念、运动等方法,发展兴趣爱好转化负面情绪。构建健康人际关系,与亲友分享感受,借助学校社交训练掌握沟通与冲突解决技巧。强化专业求助意识,出现持续情绪问题或自伤念头时,及时求助学校咨询中心、正规医疗机构或心理热线,建立长期心理健康维护计划。

三、研究成果与影响

本研究所得主要成果有两篇论文及一篇研究报告,具体如下:

1. 黄梦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心理学前沿, 2023(11):1199-1205.

2. 黄梦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分析[J].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评论, 2023,15(3):25-28.

3.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四、研究改进与完善

1. 优化研究设计:针对样本地域覆盖不足问题,扩大抽样范围,纳入不同区域民办高职院校,增强结果代表性。增加纵向追踪设计,弥补横向研究缺陷,动态捕捉NSSI发生发展轨迹。

2. 深化机制探索:结合现有防控措施框架,聚焦校、家、社、个人层面影响因素的交互作用,深入剖析NSSI形成机制,为精准干预提供理论支撑。

3. 强化成果验证:将干预措施纳入追踪研究,系统评估学校筛查、家庭沟通、社会支持等措施的长期效果,形成“研究—干预—验证”的闭环体系,提升实践指导价值。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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