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举办第一届“艺委会杯”创新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浏览: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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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校:

为推动文化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国际化方向转型升级,助力艺术人才培养与文化产业、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创新型艺术产业人才培养新模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促进教育、文化、艺术、技术、产业等多领域跨界融合的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赛事名称

第一届“艺委会杯”创新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吉林动画学院

协办单位:吉林吉动文化艺术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文创类)联盟、吉林吉动盘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动画宇宙数字化平台

三、参赛对象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四、作品主题

大赛作品征集彰显“以艺载道、以美育人”的精神内核,鼓励学生用创意作品传递与时代同频的青春向上力量。通过艺术化表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作品中焕发鲜活时代光彩,充分展现新时代青年以热忱与才华为时代发展注入蓬勃活力。

五、参赛作品

1.数字艺术与新媒体赛道:动画、漫画、游戏、广告片、创意短视频、微短剧等作品。

2.视觉艺术与产品设计赛道: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等作品。

3.技术与艺术融合赛道:艺术与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融合创新等作品。

4.微电影赛道:聚焦影像叙事与视听表达,包含微电影、微纪录片、影视音乐与音效制作等多元创作形态。
    5.舞台剧赛道:融合音乐、舞蹈、舞美与戏剧表演的综合艺术,覆盖大型剧目、小品、肢体剧、独幕剧、朗诵等戏剧类型。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基本要求

1.参赛对象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每项参赛作品的参赛成员总数不超过7人,至多可报1名指导教师。

3.参赛作品中所有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原则上应保证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第一成果所有者)。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违规行为。参赛作品在公示阶段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者存在违规行为,将严肃对待,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二)作品技术规格要求

数字艺术与新媒体赛道

1.形式:动态作品(如动画短片、游戏Demo)要求以MP4为主,分辨率≥1080p;静态作品(如漫画)以JPG/PNG/PDF为主,分辨率≥300dpi,页漫尺寸建议A4/A3,条漫宽≥1000px。

2.内容:需体现叙事完整或交互逻辑(如游戏需展示玩法流程),可附500字创作说明,阐述创意理念与技术应用。

视觉艺术与产品设计赛道

1.形式:图片类稿件以JPG/PNG为主,分辨率≥300dpi,尺寸A4幅面,颜色模式RGB,图片数量1~5张,每张图片大小不超5MB;文创产品需提交多角度效果图(JPG/PNG)或3D模型(OBJ/STL等),系列作品不超过5件。

2.内容:需突出设计美学与功能适配(如文创需说明材料工艺、使用场景),附500字设计说明,阐述创意来源与应用价值。

技术与艺术融合赛道

1.形式:不限动态(如AI视频、交互程序录屏)或静态(如AI绘画、算法模型),视频类时长≤5分钟,文件大小≤500MB,特殊格式需附说明。

2.内容:需明确标注技术工具(如AI模型名称、算法逻辑),附500字技术说明,阐释艺术与技术的融合路径及创新点。
    微电影赛道

1.形式:视频作品格式为MP4,分辨率≥1080p,作品时长为1-15分钟,确保画面清晰、音质良好;音频作品格式为Mp3或wav,24bit,48khz,作品时长3分钟以上。

2.内容:作品需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或表现主题,时长符合大赛规定。提交作品时需附5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阐述作品主题、创作思路、拍摄过程及技术运用等。

舞台剧赛道

(一)戏剧表演方向

1.作品形式:包括(小品、肢体剧、独幕剧、大型剧目、朗诵等)。

(1)戏剧类作品时长:小品(12-17分钟)、肢体剧(≤30分钟)、独幕剧(≥30分钟)、大型剧目(≥90分钟)演出录像(MP4,≥1080p,需完整记录表演、舞美及灯光)。

(2)朗诵作品要求:朗诵视频(MP4,≥1080p,需完整记录朗诵作品内容),若有配乐、舞台走位等辅助表演元素,需在录像中完整呈现。

2.内容要求:

(1)戏剧类作品内容:中国传统文化故事、革命历史题材、社会热点、校园文化,注重台词张力与舞台呈现效果,需提交剧本全文及演出说明。演出说明需包含故事梗概、导演阐述、剧本立意(≤800字)。

(2)朗诵作品内容:围绕中国传统文化故事、革命历史题材、社会热点、校园文化进行创作,注重台词张力与舞台呈现效果。需提交剧本全文及演出说明,演出说明需包含故事梗概、导演阐述、剧本立意(≤800字)。对于朗诵作品,剧本全文为朗诵稿,演出说明中需特别说明朗诵节奏设计、情感递进逻辑,以及是否有多人分角色朗诵、配合肢体动作等舞台呈现方式。

(二)音乐、舞蹈方向

1.音乐类作品形式与要求

(1)形式:歌曲类(独唱、重唱、合唱);器乐曲类(独奏、重奏、合奏);交响乐;摇滚乐;爵士乐;电子音乐;音乐MV;音乐剧。

(2)要求: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与艺术价值,能够体现当代社会风貌、人文精神或独特的个人情感体验。鼓励从多元文化、社会热点、个人成长等角度进行创作,展现丰富的音乐视角与创新思维。作品时长不少于3分钟。参赛作品须为 2024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原创作品或经实质性改编具有全新创意的作品(需注明原作者及出处并提供授权证明);需提交清晰的音频或视频文件(MP3/MP4 格式,文件大小≤500MB,标注作品名称、类别、时长)。

2.舞蹈方向作品形势与要求

(1)作品形式:舞种不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街舞、现代舞、拉丁舞)注:拉丁舞可单人表演)。

(2)内容要求:作品应把握时代脉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民族传统艺术,鼓励具有地域特色和艺术个性的作品,严禁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时长限制: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小样视频一般不超过6分钟不少于三分钟,群舞作品小样视频不超过8分钟。

服装与妆容:服装应符合舞蹈主题和风格,妆容整洁、得体,能增强舞台表现力。例如,芭蕾舞一般着专业的芭蕾服装和舞鞋;中国古典舞的服装多采用传统的中式服饰。

(三)舞台美术方向

1.作品形式:舞台美术设计,主题场景设计,道具设计,舞台人物造型设计。

2.作品要求:每项作品不少于三张图(可包含线稿,效果图,制作图,模型实拍图,服装化妆不同角度实拍图)。

每组作品进行排版,比例竖幅3:5,版式上需填写作品名称、作品简介、创意说明、个人信息。

(三)参赛规范性要求

1.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需签署原创承诺书。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

2.合规性: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3.创新性:作品需体现显著的创新思维,在理念、形式、技术、材料、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突破性或独特性。

4.主题契合度:作品需紧扣大赛主题和所属类别要求。

5.完整性:提交的作品需为已完成或阶段性成果清晰的项目,需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

6.格式规范:严格按照大赛官方发布的提交格式、大小、命名规则等要求提交作品。

(四)其他要求与说明

1.本次大赛不收取评审费,参赛作品一经提交,组委会不退还参赛资料,请投稿人妥善保管。

2.资料提交后,不得修改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等信息,请提交前仔细核对信息。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高校组参赛团队根据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4.此次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项目作品中,参赛团队的名称应实名标出(不允许匿名),有利于监督。

5.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及作品提交方式

1.所有参赛团队需通过动画宇宙数字化平台官方网站及邮箱发送完成赛事报名截图及作品说明书、参赛作品、作品原创性声明上传。

2.完成以下两种方式报名,方可参赛。

(1)动画宇宙数字化平台官方网站:https://www.animeta.com.cn/

(2)作品报送邮箱:2841801484@qq.com,报送文件命名:学校名-项目名称-赛道-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请参赛者于2025年8月1日前在平台完成个人用户注册流程,作品上传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0日。

八、大赛流程

1.发布启事:2025年6月25日

2.作品上传: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0日

3.作品评选:2025年8月31日前

4.线下颁奖:2025年9月20日前

九、同期活动

本次大赛颁奖活动暨优秀项目展播计划于2025年9月中下旬举行。

十、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奖证书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

十一、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2888号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大赛咨询电话:0431-89229328

大赛工作沟通QQ群:32828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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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附件

1. 第一届“艺委会杯”创新大赛的作品说明书

2. 第一届“艺委会杯”创新大赛的作品原创性声明

3. 关于举办第一届“艺委会杯”创新大赛的通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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