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近五年获批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全览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浏览: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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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最新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25年6月20日,全国共有民办高等学校829所,其中民办本科学校417所。对比2019年年终数据,2020-2025年五年间,民办本科学校减少了17所;结构上有明显的优化——独立学院数量大大减少,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数量大大增加;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学校的结构占比,更加合理;本科学校的类型定位、学科专业布局和地域分布更加科学、更为多元更有特色,彰显了民办高等教育更好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委会,基于教育部近年来发布的本科学校统计数据和本科学校设置公告,对2020-2025年全国民办本科学校的变化情况做了梳理分析,供行业参考。“434-77+76+1-32+9+5+1=417”,一个小小算式,带我们回看过去五年来民办本科学校的发展变迁。

 一、总体变化    

2020-2025年,民办本科学校数量从434所减少至417所,减少了17所(实际是增加了92所,减少了109所)。其中:

-77+76+1:有77所独立学院,顺利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其中,76所转设为普通本科学校,1所转设为职业本科学校。

-32:有32所民办本科学校,转为公办本科或撤销建制。其中:30所转公,2所撤销建制。

+9:有9所民办高职(专科)学校,升格为民办本科学校。其中:8所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1所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

+5:有5所完全新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其中:2所是新型研究型大学;3所为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

+1:有1所从公办大学中分立出来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五年间,民办本科学校的结构由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162所、独立学院257所、职业本科15所,变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244所、独立学院149所、职业本科24所。

二、独立学院转设(77所)   

背     景: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诞生的一种特殊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使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大大提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使学校在法人地位落实、产权归属清晰化、办学条件达标、师资结构合理化、内部治理健全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促进了民办高校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办学质量提升,推进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分年度情况:五年间,共77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其中:2020年转设28所;2021年转设38所;2022年无转设;2023年7所;2024年无转设;2025年转设4所。转设集中发生在2020、2021两年间。之后因政策推进节奏调整及疫情等因素,转设速度放缓。

分省份情况:77所转设学校分布在22个省份。其中,转设数量排名前列的省份是:广东省,11所;安徽省,6所;河南省、山东省、云南省、重庆市,均为5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均为4所。

转设后类型:77所中,有76所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1所转设为民办职业本科学校——“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转设情况,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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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职(专科)升本(9所)   

背      景: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2019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明确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同年教育部批准了全国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分年度情况:2020年升格民办职业本科6所,其中5所于2019年12月升本,校名仍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5-6月更名职业大学;2021-2023年,无任何民办高职(专科)升本;2024年,升格民办职业本科1所;2025年。升格民办普通本科1所。

升本后类型:9所升本的高职(专科)学校中,有8所升格为民办职业本科学校,按升本更名时间及院校代码排序: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运城职业技术大学、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九江科技职业大学。1所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郑州健康学院”。

经此增长,民办职业本科学校数量从2019年的15所增加至2025年的24所*,占到全国职业本科总数(87所)的27.58%。民办职业本科与民办普通本科的结构比例,由2019年的15:419,变为2025年的24:393,职教元素更加凸显。

*除8所由民办高职(专科)升本的民办职业本科外,还有1所是上文提到的由独立学院转设而来的“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升本情况,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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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全新设置(5所)     

背     景: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指出“加强高校基础研究,布局建设前沿科学中心,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新型研究型大学”概念首次正式提出;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提出“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新型研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首次将“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纳入国家战略,成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系统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共诞生8所新型研究型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西湖大学、康复大学、深圳理工大学、福建福耀科技大学、大湾区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以“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吸引了广泛社会关注,被称为“第四代大学”。

新设置院校类型:五年间,完全新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有5所,均为2025年内设置。其中:2所是民办新型研究型大学——福建福耀科技大学(河仁慈善基金会举办)、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宁波市虞仁荣教育基金会举办)。3所为民办应用型普通本科——湖北三峡航空学院(宜昌市与海航集团混合所有制举办,培养航空运输产业应用技术型人才);长沙科技学院(中南大学背景的湖南新云网科技集团举办,培养服务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应用型人才);塔里木理工学院(江西文演集团、泰豪集团共同出资举办,新疆首所民办普通本科,服务南疆产业发展)。新设置院校,充分体现出对国家战略、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的强支撑作用。

新设置院校2025年招生情况:福耀科技大学,1个本科专业(智能制造)招生50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4个本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数理基础科学)招生70人;湖北三峡航空学院,5个本科专业(飞行器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英语)招生900人,8个专科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航空物流管理、空中乘务)招生1000人;长沙科技学院,6个本科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档案学)招生3000人;塔里木理工学院,9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人工智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招生450人。

新设置情况,详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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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分立和迁址更名(2所)     

2020-2025年,还有两所特殊类型的院校设置变化。

分     立:2023年6月,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从公办大学中分立,成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郑州美术学院。

迁址更名:2020年3月,北京吉利学院,由北京迁址至四川成都,并更名为吉利学院。

分立和迁址更名情况,详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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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转公或撤销(32所)     

除上述转设、升本、新设、分立的民办本科学校外,还有13个省份的32所民办本科学校,近五年来转公或撤销建制。其中:

19所独立学院直接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9所独立学院与公办高职(专科)学校整合转设为公办职业本科: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1所独立学院与公办高职(专科)学校整合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2所独立学院回归举办者高校并撤销建制: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1所原本就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直接转制为公办普通本科:宿迁学院。

转公和撤销建制情况,详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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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委会原创文章,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010-61196316),须获授权后方可注明出处转载。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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