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拨付专款用于武义新纪元高中拔尖人才培养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新纪元武义双语 浏览: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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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7日至30日,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在上海总部召开新年工作会议暨副校长论坛,会议就拔尖人才培养做了专门部署,授牌上海新纪元武义高中等学校“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并拨付武义高中1500万专款用于基地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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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拔尖人才培养的日益重视,高校招生相应做了重大改革。为了培养、输送更多的拔尖人才,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凭借丰厚的教育资源,为旗下各学校优秀学生搭建优质的成长平台、创设更多的成才机会,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全方位保障。

集团在上海设“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总部”,与复旦大学等高校合作,为旗下学校提供课程、教练、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开设数学家摇篮工程培养项目。


集团旗下各高中均设有“伟志班”和“拔尖人才班”,为入选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清华北大夏令营、清华数学英才班、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强基计划等奠定基础。

武义新纪元高中的“拔尖人才培养基地”,主要培养对象是武义新纪元高中拔尖学生、武义双语初中拔尖学生和集团选送来武义的其他学校的拔尖学生。

基地常规教学和拔尖学生培养,由集团派驻武义的教练、浙大数理学院派遣的教练和学校选聘的名师等共同承担;寒暑假则组队参加上海总部及合作高校的专题集训。

近日,浙江大学李胜宏教授和杨晓鸣教授一行四人莅临武义新纪元高中,对“伟志班”的数学竞赛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回访和指导,新纪元教育集团副总裁、金华总校校长谢作黎女士同李教授一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双方就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及强基计划实施项目的进一步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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