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哈尔滨剑桥学院与黑龙江大学党建结对共建见实效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来源:哈尔滨剑桥学院 浏览: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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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采取向民办高校派驻党委书记等举措,出台《关于黑龙江省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党建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加强民办高校党建上出实招,见实效。2019年5月,哈尔滨剑桥学院与黑龙江大学正式签署结对共建协议,率先成为省内结对共建试点院校,两校以“一个注重,三个坚持”为原则,从党建工作、专业建设、教师共享等方面深入合作,初步形成了“组织联建、队伍帮带、育人协同、载体同创、资源共享、发展双赢”的格局,在高校结对共建工作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注重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共建格局,统筹推进协作共建。一是两校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共建工作。党委书记亲自抓,党政部门齐跟进,多次举行共建工作推进会议,围绕共建协议,深入开展共建合作。二是形成有效机制,推动共建落实见效。两校党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共建任务,力争在机制、载体、效果等方面互相受益,共同推动共建迈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建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以“组织联建”为牵引,形成党建工作同频共振。实施“同步联建”,双方按照“专业相同、业务相近”原则,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共同研究“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共同设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同步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课同步培训,剑桥学院累计有600余人参加黑大党课培训;实施“同享资源”,我校定期组织师生到黑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陈列展”参观学习,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二是以“队伍帮带”为桥梁,建立“党建联络指导员”和党务队伍学习交流机制。黑大明确专人指导我校党建工作,帮助完善党建制度,指导编印《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一系列党建文件;联合举办“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等活动,我校党务干部定期深入黑大基层党组织调研交流。

       坚持发展导向,抓靠共建载体,不断取得共建实效。一是以“载体同创”为依托。结合黑大“党建+专业”特色,我校形成了“党建工作+中心工作”双融合模式,助推中心工作协同发展。二是以“育人协同”为抓手,协同推进育人体系建设。双方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第二课堂”、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进行联建共建,探索党建带群团建设的有效形式,在加强工会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我校成为黑龙江省首批规范成立工会的民办高校。

       坚持创新导向,丰富共建内涵,促进办学事业发展。一是加强师资队伍交流,实施互派教师计划。有20余教师分别走进两校课堂,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二是开展专业建设合作。黑大依托优势专业,为剑桥学院提供专业建设指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三是推进学分互认与辅修制。剑桥学院探索接收黑大申请转入学生,承认已修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业后准予毕业;我校推荐优秀学生到黑大辅修学习。

       共建工作开展以来,我校有50%的院系党组织和40%的基层党支部实现了和黑大相关党组织的结对共建,有1个党支部通过国家样板支部合格验收,1个党总支入选省“标杆院系”,2个党支部入选省“样板支部”,建立了1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夯实共建基础,拓宽共建范围,增强共建实效,努力促进两校协同发展。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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