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四个一”行动启动

时间:2020年06月06日 来源:教育部 浏览:9198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近日,经教育部党组批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四个一”行动正式启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各级党组织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通过举办一堂专题微党课、召开一场特殊的组织生活会、打造一个教育素材库、构筑一道“红色防火墙”,引领带动全国高校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让党旗始终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返校复学、事业发展全过程全方位。

  根据“四个一”行动方案安排,6月中旬至7月底,高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将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向党员师生讲授一堂专题微党课。“七一”前后,高校党员干部师生以党支部为单位,以“迎党的生日、讲战疫故事、悟初心使命”为主要内容,在线上或线下召开一场特殊的组织生活会。10月底前,广泛汇集反映高校党组织和党员战“疫”斗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工作案例等,初步建成“高校党建疫情防控斗争教育素材库”,常态化作为高校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资料。全年,高校各级党组织持续构筑常态化疫情防控“红色防火墙”,抓紧抓细抓实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做好“疫后综合征”研究应对,有效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努力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据悉,首场示范微党课将于6月中旬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4校党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以“1+1”形式联合开讲,在光明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学习强国平台学校思政号、央视频客户端、哔哩哔哩网等同步播出,引领带动高校广大师生党员学起来、讲起来、做起来。



责任编辑:赵磊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